南樂縣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關于依法注銷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的公告

發(fā)布時間:2018-08-23 ??來源:縣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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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第七十條和《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》第三十七條的規(guī)定,我局決定依法注銷未按規(guī)定申請辦理注銷手續(xù)(長期停業(yè),無法聯(lián)系食品經營負責人)的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(詳見附件),未繳回的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正、副本作廢。

如對我局依法注銷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有異議,請于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審申請(地址:南樂縣行政審批局一樓東大廳食品經營許可窗口,電話:0393-8712681)。

特此公告

附件1:南樂縣餐飲服務單位注銷公示名單

附件2:南樂縣食品銷售單位注銷公示名單



南樂縣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

2018年8月23日